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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赵黎浩
6月20日,记者从云南省检察院举行的“打击与治理并重 扎实推动禁毒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云南省检察机关打造禁毒综合治理新体系,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针对在办案中发现的跑腿等寄递新业态发展存在的监管漏洞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帮助监管单位进一步完善监管体系,提升寄递安全治理能力。
2019年11月6日12时许,被告人毕某与购毒人员商定交易毒品,并通过手机微信收取毒资人民币170元。同日14时许,毕某通过下单跑腿服务,将涉案毒品藏匿于一袋橘子中交给骑手配送至被告人荀某住处,荀某接收毒品在交付给购毒人员时被现行抓获,当场查获毒品甲基苯丙胺片剂0.49克。被告人毕某于2021年1月6日被抓获归案。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检察院针对辖区出现的利用跑腿、闪送等新物流渠道贩卖毒品的问题,及时与快递企业、公安、交通运输等单位进行座谈,通报案件办理情况和寄递行业存在的风险隐患,督促相关单位强化责任意识。针对涉案企业监管漏洞,检察机关提出建立可疑情况报告制度,制发检察建议向涉案企业及辖区内的十余家物流寄递企业公开宣告送达。邮政主管部门和各邮递企业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制定机制形成常态化防范模式。
据介绍,云南省检察院与省邮政管理局等16家省级寄递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合印发《云南省平安寄递专项行动方案》,在进一步形成监管合力的基础上,对今年寄递安全监管工作列出集中攻坚任务时间表,以进一步整治寄递渠道安全隐患,严防不法分子利用寄递渠道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云南省各级检察机关先后开展调研座谈192次,建立联动机制和出台规范性文件37项,走进寄递企业、网点开展专项检查136次,使快递员成为防范违禁物品寄递的有生力量,促进寄递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零星贩毒处于毒品消费市场终端,交易过程简单快捷、隐蔽,涉案毒品数量不大,但社会危害性极大。对此,云南省检察机关对零星贩毒取证难、事实认定难的特点,会同省法院、省公安厅联发《零星贩毒工作指引》,统一零星贩毒案件证据认定标准,强化对零星贩毒的打击合力。2022年1月至2023年5月,云南省检察机关起诉零星贩毒人数为2930人,占起诉人数的72.98%,对毒品消费市场形成有效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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